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')关于进行固定资产年度盘点的通知
各单位:
根据《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》(教财[2012]6号)、《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、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程》(暂行)及《北京语言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,维护其安全和完整,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固定资产,学校将于每年度进行一次全校的固定资产盘点工作。现将2020年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盘点基准日和范围
本次固定资产盘点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,盘点范围为全校各单位在上述盘点基准日之前购建(含捐赠)的固定资产。
二、时间安排
即日起至2021年4月22日。
三、工作程序
1.各单位依据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资产明细账进行盘点,完善系统中领用人、存放地点等资产信息,对资产使用情况进行逐一核实;
2.盘点工作完成后,各单位务必于2021年4月22日前将盘点结果报送资产管理处设备科。具体报送内容包括:
(1)纸质版:资产盘点报告,签字盖章后报送资产管理处设备科(模板见附件1);
(2)电子版:资产盘点报告(签字盖章扫描版)、资产清查表(EXCEL格式,不需盖章签字),发送至sbk@blcu.edu.cn。
3.资产管理处将根据各单位盘点情况进行抽盘,请各单位务必重视,保证盘点结果准确无误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固定资产盘盈登记表见附件2;
2.尚未领取2020年新增资产标签的单位请尽快到资产管理处设备科领取;
3.其他注意事项请参照附件3;
4.固定资产盘点过程中如有问题,请与资产管理处设备科联系。
联系人:彭老师、张老师 电话:82303163
附:1.固定资产盘点报告模板
2.北京语言大学固定资产盘盈登记表
3.固定资产盘点说明
资产管理处
2021年2月25日
附件1 : 固定资产盘点报告模板.docx
附件2 : 北京语言大学固定资产盘盈登记表.xls
附件3 : 固定资产盘点说明.docx